
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柏麟餐饮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和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9月开始投入使用的1台杂物电梯(无铭牌信息)用于运送饭菜或者餐盘,至2024年6月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1台杂物电梯未经检验合格并已超过规定的期限仍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柏麟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行智能投顾,构成了违规行为。对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处30000元罚款。
